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治理的通知
国发[20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刊行彩票是国家筹集公益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近年来,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刊行方式不停更新,刊行规模不停扩大,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生长。但是,当前彩票治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个体地方和部门违反国务院划定,未经批准擅自刊行或变相刊行彩票;一些彩票刊行与销售机构违反有关划定,擅自改变彩票刊行方式和游戏规则,或在宣传中宣布可能误导民众的信息;个体地域存在民间私自刊行彩票、代销境外“六合彩”等非法行为;彩票刊行治理措施、资金和财政治理制度不尽完善,刊行用度比例过高;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过于狭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彩票市场的康健生长。为进一步增强对彩票市场的监视治理,规范彩票刊行和销售行为,适当扩大彩票刊行规模,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彩票刊行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任何地方和部门均无权批准刊行彩票。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刊行的彩票有两种,即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要坚决取缔种种以有奖销售或抽奖方式变相刊行彩票的运动,加大对民间私自刊行彩票、代销境外“六合彩”等非法行为的攻击力度。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刊行或变相刊行彩票的,财政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涉及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的,要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冒犯刑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财政部卖力起草、制定国家有关彩票治理的规则、政策;治理彩票市场,监视彩票的刊行和销售运动;会同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制定彩票资金使用的政策,监视彩票资金的解缴、分配和使用。
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凭据国家有关规则、政策和制度,划分研究制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刊行、销售和资金治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卖力研究制定本系统彩票生长计划;研究提出刊行额度并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实时足额向财政专户解缴彩票公益金;增强对彩票刊行与销售机构的治理,努力降低成本,扩大刊行规模。
三、国务院对年度彩票刊行规模仍实行额度治理。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刊行彩票要向财政部提出额度申请,财政部审核汇总后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由财政部将刊行额度划分下达给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据此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度执行中,财政部可凭据彩票市场情况,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提出调整彩票刊行额度的意见,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四、从2001年起,适当扩大彩票刊行规模,并对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划分确定民政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彩票公益金基数,基数以内的彩票公益金,由民政和体育部门继续按划定的规模使用;凌驾基数的彩票公益金,20%由民政和体育部门划分分配使用,80%上交财政部,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统一治理和使用。
五、从2002年1月1日起,彩票刊行资金组成比例调整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50%,刊行用度比例不得高于15%,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今后随彩票刊行规模的扩大和品种增加,进一步适当调整彩票刊行资金组成比例,降低刊行用度,增加彩票公益金。
六、凭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彩票刊行收入实行专户治理。彩票公益金和刊行用度必须纳入财政专户,支出应切合彩票刊行与销售机构财政治理制度和彩票公益金治理制度。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刊行用度结余不得用于增补民政、体育部门的行政经费。国家审计机关要增强对彩票刊行以及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年度审计结果向社会宣布。
七、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起草《彩票治理条例》,报国务院审批后宣布执行。财政部要尽快制定统一的彩票刊行与销售治理、彩票刊行与销售机构财政治理以及彩票公益金治理的措施,规范彩票刊行与销售机构的行为,增强对彩票资金的监视及治理。
二OO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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