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青海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事情汇报会上,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建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尽快建设水资源赔偿机制,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赔偿规模,对三江源等水源修养区实行经济赔偿。
为了加速构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体系,青海省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成为全国首家出台生态领域革新“总设计图”和“总施工图”的省份。
但目前青海省的生态掩护建设仍然紧迫。“青海90%的面积为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掩护面大线长,重点生态工程笼罩面不到应治理区的40%,黑土滩、鼠虫害、荒原化、水土流失等问题严重,重度退化草地面积占可利用草局面积的21%。”张建民介绍,由于尚未从国家层面建设健全稳定长效的生态掩护建设投入机制和生态赔偿机制,生态掩护和建设任务繁重而困难,生态掩护与改善民生的矛盾十分突出。
为此,张建民建议,将青海作为生态情况掩护优先区和生态文明制度革新试验区予以重点支持。在生态赔偿政策方面,扩大生态赔偿规模,除草原、林地外,将湿地、荒原(沙化土地)、矿区等自然生态系统纳入生态赔偿领域,提高草原生态、草蓄平衡、生态公益林掩护补助尺度。将切合条件的市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效区转移支付赔偿规模,并视其面积和生态重要性予以赔偿。建设国家三江源生态掩护基金,支持青海刊行三江源生态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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